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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7月,澳華公會向潘瑞亮 (Tony)、吳美琪、劉瑞馨、王友國、陳善仁、朱菲力、何敏儀和黃敏仙等八名會員提出誹謗訴訟。在此之前,澳華公會律師曾向這八名會員發出律師函,但對方無意作出修正與補償。由於澳華公會提供的老年護理和社區項目依賴大量政府撥款,因此澳華公會決定採取法律行動捍衛自身名譽。

2015年6月,八名被告致函某資深聯邦議員,對澳華公會的董事會和管理層提出未經證實的嚴重指責,尤指澳華公會存在挪用資金、瀆職、治理不善、騷擾和欺淩等現象。之後不久,多名聯邦議員、澳洲海內外媒體及澳華公會的其他會員等紛紛收到匿名郵件,內容與先前資深聯邦議員所收到的信件相似。澳華公會認為這些電郵的始作俑者為其中某些被告,或至少這些郵件由同一群人發出。所有被告均否認這點。

此外,被告潘瑞亮和吳美琪還致信衛生部(DOH)和澳大利亞慈善機構和非營利機構委員會(ACNC),對澳華公會董事會和管理層提出類似的不當指責。 因此,衛生部於2015年7月至9月期間對澳華公會的事務進行了深入調查。2015年10月,衛生部證實澳華公會不存在任何錯誤行為。

經2017年9月的調解,三名被告(劉瑞馨、王友國與何敏儀)撤回所有指責並發表道歉信。和解的其他條款為保密內容,在此不予披露。

另五名被告(潘瑞亮、吳美琪、陳善仁、朱菲力和黃敏仙)仍堅持自己立場,因此澳華公會對他們的法律行動繼續進行。

在2019年6月26日進行的第二次調解中,五名被告與澳華公會達成和解,同意向澳華公會支付賠償金和律師費用。他們已開始支付其中部分款項,并發表道歉信,撤回先前在給聯邦議員的信函中提出的所有指責。

澳華公會對其名譽得以澄清深表欣慰。現法律訴訟已告一段落,澳華公會可全心全意地為眾多會員和客戶提供服務。同時,澳華公會衷心感謝其會員和員工在此期間的不懈支持。

吳聰聰

主席

攜全體董事會成員

2019年8月5日

(以上內容一切以英語版本為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