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华公会宪章修订决议经会员投票通过

09/10/2019 星期三

2019年9月29日星期日,澳华公会于Parramatta西区服务中心举行会员大会,拟议的宪章修订决议获得公会会员的一致通过。

 于中午时间十二点零五分,到场登记参加大会的投票会员以及代理人达到法定人数86人,澳华公会会长吴聪聪先生宣布大会开始。 会长吴先生向在场会员简要概述了拟议宪章修订决议的主要原因:拟把澳华公会注册成为小区和社会住房提供者;改变董事局组成方案,改变后其中八名董事由选举产生,两名董事被委任;董事任期从四年变更为两年; 要求监察委员每年至少出席一次会议。

 秘书胡煜明先生协助英语翻译国语,而副会长陈丽红女士协助英语翻译粤语。

 宪章修订决议得到在场投票会员以及代理人的一致通过。

 会上有会员提问关于对八名会员提出诽谤诉讼的结果, 董事们作出的解释和响应与澳华公会官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相同,还提及八名会员已就此事发表了道歉信并撤回了所有指责,澳华公会对其名誉得以澄清深表欣慰。

 最后,澳华公会会长以及其他董事对所有到会会员表以诚挚感谢,并通过了对宪章的修订决议。

大会于十二点四十分宣布结束,到会会员随后在会场休息并享用简便午餐。

 

编辑组

澳华公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