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华公会澄清名誉

06/08/2019 星期二

 

 

 

 

 Patron        Her Excellency the Honourable Margaret Beazley AO QC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Governor of New South Wales

 

 

澳华公会澄清名誉

 

2016年7月,澳华公会向潘瑞亮 (Tony)、吴美琪、刘瑞馨、王友国、陈善仁、朱菲力、何敏仪和黄敏仙等八名会员提出诽谤诉讼。 在此之前,澳华公会律师曾向这八名会员发出律师函,但对方无意作出修正与补偿。 由于澳华公会提供的老年护理和小区项目依赖大量政府拨款,因此澳华公会决定采取法律行动捍卫自身名誉。

 

2015年6月,八名被告致函某资深联邦议员,对澳华公会的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出未经证实的严重指责,尤指澳华公会存在挪用资金、渎职、治理不善、骚扰和欺凌等现象。 之后不久,多名联邦议员、澳洲海内外媒体及澳华公会的其他会员等纷纷收到匿名邮件,内容与先前资深联邦议员所收到的信件相似。 澳华公会认为这些电邮的始作俑者为其中某些被告,或至少这些邮件由同一群人发出。 所有被告均否认这点。

此外,被告潘瑞亮和吴美琪还致信卫生部(DOH)和澳大利亚慈善机构和非营利机构委员会(ACNC),对澳华公会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出类似的不当指责。 因此,卫生部于2015年7月至9月期间对澳华公会的事务进行了深入调查。 2015年10月,卫生部证实澳华公会不存在任何错误行为。

 

经2017年9月的调解,三名被告(刘瑞馨、王友国与何敏仪)撤回所有指责并发表道歉信。 和解的其他条款为保密内容,在此不予披露。

 

另五名被告(潘瑞亮、吴美琪、陈善仁、朱菲力和黄敏仙)仍坚持自己立场,因此澳华公会对他们的法律行动继续进行。

 

在2019年6月26日进行的第二次调解中,五名被告与澳华公会达成和解,同意向澳华公会支付赔偿金和律师费用。 他们已开始支付其中部分款项,并发表道歉信,撤回先前在给联邦议员的信函中提出的所有指责。

 

 澳华公会对其名誉得以澄清深表欣慰。 现法律诉讼已告一段落,澳华公会可全心全意地为众多会员和客户提供服务。 同时,澳华公会衷心感谢其会员和员工在此期间的不懈支持。

 

吴聪聪

主席

携全体董事会成员

 2019年8月5日

 

(以上内容一切以英语版本为准)